2016年5月6日上午,学校召开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由纪委书记杨兴龙主持,学校党委委员甄洁洪、党政办、组织统战部、宣传部、纪委办(监察处)、学工部(处)、武装部(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招就处、国交处、计财处、审计处、资产处、后勤处、基建处、继教院、附中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纪委办(监察处)主任甄洁洪在会上解读了《长沙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沙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长沙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大党〔2016〕46号)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分工。
纪委书记杨兴龙对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是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现实问题的倒逼,是主体责任的体现,是学校发展的保障。二是在工作上要落实到位。要做到牵头好、配合好、实施好、督办好、处置好、报告好等6个好。三是在效果上要达到要求。通过动员部署,做到责任上肩;通过宣传学习,受到深刻教育;通过排查分析,发现存在问题;通过问题处理,达到正风肃纪;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事业发展。
与会人员还学习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并就《中共长沙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杨兴龙书记指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今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必须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要充分体现学校工作实际要求,必须做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抓紧。
会议最后就《长沙学院关于落实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方案》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