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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学法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30作者: cicro来源: 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喻秋兰 余文龙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2012年全省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通知》(湘法治办发[2012]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长沙地区高校2012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112号)精神要求,我校拟定于2012年12月4日(周二)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年度学法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除厅级校领导以外的全体教师、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内容:《湖南省"六五"普法2012年读本》,重点是法治理念和新制定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三、考试办法:

  1、全校中层干部集中参加考试,其他教职员工由各系部处室自行组织考试,试卷领取时间为12月3日,领取地点:校办公楼4011房。各系部处室负责收取本部门试卷,并于12月6日交宣传部。

  2、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时限为120分钟。

  3、集中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下午2:30--4:30。

  4、集中考试场地设致远楼学术报告厅。

  四、相关要求:

  1、一年一度的学法普法考试,是对我校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验。因此,学校各单位要形成共识,高度重视,把考试当作学校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

  2、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特别是应参加集中考试的同志,应积极参加考试,确保参考率。参考情况将作为我校201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将派专人巡查集中考试情况。

  3、考试组织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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