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迎接省委教育工委和市文明办对我校参与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查,我校将在第二周再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9月9日上午8:30,检查组成员先在办公楼二会议室集中10分钟再下各单位检查。
二、检查对象
学校各单位、校内各经营性场所、各基建工地等。
三、检查内容及分组情况
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总指挥:李云龙,下设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组,组长:夏湘远 成员:许彦、余中华
主要负责检查北院各教学楼栋及教室、实验室卫生。
第二组,组长:颜建国 成员:胡瑞芳、高明春
主要负责检查北院各食堂的卫生、食品安全及文明创建情况。
第三组,组长:敖洁文 成员:刘 昊、金之庆
主要负责检查北院所有学生公寓及教工宿舍卫生状况和文明创建情况。
第四组,组长:喻秋兰 成员:何子干、王永启
主要负责检查北院公共区域(含经营性场所、基建工地等)及办公楼卫生状况及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第五组,组长:周明侠 成员:郭新民、余文龙
主要负责检查南院的卫生状况及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关测评标准与要求》(附后),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和迎接督查工作。要加强领导,紧密配合,部署落实,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包括08级新生)对创建工作"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对创建知识的知晓率达100%,对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支持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2、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现象、问题将予以公布,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长沙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2008年9月5日